译文
法令已准备就绪,还没公布,(商鞅)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招募能(把木头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(商鞅)又说“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”。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(商鞅)就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(百姓)。最终颁布了法令。
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。商鞅说:“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。”将要依法惩处太子。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便处罚他的老师公子虔,在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第二天,秦国百姓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新法施行十年,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,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,山林里也没了盗贼,家家富裕充足。百姓勇于为国作战,不敢再行私斗,乡野城镇都得到了很好的治理。